为进一步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明确和落实反恐责任,提升反恐怖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3月4日上午,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郑晓萍等一行8人深入我司开展反恐重点目标单位安全检查。集团副总经理张健新、马振奎等人陪同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集团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台帐、实地查勘等方式,重点对集团的安全防范制度、反恐应急预案、要害部位值守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就人、车、枪弹库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安全培训和演练;二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整治,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各项人、车、枪弹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绝对安全;三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四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公安机关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筑安全屏障,确保枪弹安全。
集团领导表示,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检查相关要求,主动查找并及时整改短板隐患,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集团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